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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林业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办法(草案)

发表时间:2012-04-02 11:05

  贵州省林业学校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草案)

为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根据学校制定的《贵州省林业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试行)的精神,为切实加强班主任工作管理,使班务工作朝着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营造和谐校园氛围,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和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特制定《贵州省林业学校班主任工作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最大限度改变班主任工作现状为出发点,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加速提高班主任工作质量,以优质的学生管理工作促进学校的发展,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着力构建完善的班主任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充分体现岗位差异以及重点向班主任教师倾斜的政策导向,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健全学校班主任工作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努力推进学校班主任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2、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在岗位设置、评优树模、职称晋升、年度考核等工作中充分运用。

3、科学合理、民主平等。绩效考核办法制定要充分发扬民主,力求科学合理、民主公开,绩效工资分配要适当拉开分配差距,要向班主任倾斜。

 

三、考核对象

我校现任的所有班主任。

四、考核办法

1、因学生在校班级班主任和学生顶岗实习班级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不一样,所以,在校班级班主任和学生顶岗实习班级班主任考核分别进行。

2、班主任考核实行100分制,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班主任

3、班主任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一学期内各月量化结果的平均值作为学期考核结果,一年两个学期考核结果的平均值,作为年终考核结果和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兑现的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89-80分)、基本合格(79-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4、班主任的考核结果作为核发津贴、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班主任考核的主要内容和细则

(一)顶岗实习班级班主任工作考核

1、顶岗实习班级班主任的考核内容和细则

1)组织指导学生学习顶岗实习学生纪律管理规定、安全管理规定等学校规章制度及就业常识,提高学生遵章守纪及就业意识的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权重5%

2)顶岗实习前期其它各项准备工作的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权重5%

3)顶岗实习学生及实习单位反馈的情况(权重20%)。顶岗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反馈班主任联系和学校安排到顶岗实习单位了解学生工作的情况。

4)学校抽查了解的情况(权重10%)。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校教务科、学生科将定期或不定期向学生和家长了解班主任参与管理、联系学生处理日常事务情况。

5)学生在用人单位的表现及稳定情况(权重20%)。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让学生安心企业顶岗实习工作,养成良好职业纪律、职业习惯、职业道德,接受社会挑战,从而成为合格的技能人才。

6)按学生科要求履行值班职责的情况(权重30%)。顶岗实习班级的班主任要按照学生科的统一安排,认真完成值班工作。

8)班主任工作记录、相关表格和资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完成和上交归档情况。(权重10%

(二)学生在校班级班主任的考核内容和细则

学生在校班级班主任的考核的内容有:班级工作难度(按学生人数多少确定)、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手册、班主任会议、工作配合协调、学生常规管理、组织班会情况、集体活动的组织、学生流失情况、班级状况、任务完成情况等,班主任考核细则见附件1、。

                      

五、班主任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

1、成立班主任奖励性绩效考核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生科、校团委、相关部门的教职工代表组成,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组长确定,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考核小组在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考核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实施过程。

2、考核小组负责制定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考核小组在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对班主任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奖励性绩效考核的等次建议意见,上报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审核、公示。

4、建立班主任绩效考核档案,并由学生科设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存入班主任档案。

六、班主任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绩效工资分两部分,即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贵州省林业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试行)(黔林校【201175号)的规定,按专业技术、管理、工勤三类岗位分别确定工资标准,由学校每月统一随工资发放。班主任奖励性性绩效的分配办法为:

1、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分为班主任津贴和值班津贴两个部分,班主任津贴每年按9个月计算,班主任值班津贴按实际值班次数核发。

2、班主任津贴的发放按照《贵州省林业学校规章制度汇编》(第一册)关于班主任奖惩制度第一条的规定,结合班主任考核结果进行核发:考核成绩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班主任,只享受每月60.00元的班主任基本津贴;考核成绩为60-79分,为基本合格班主任,按每个班级每月150.00元核发班主任津贴;考核成绩为80-89分,为合格班主任,按每个班级每月180.00元核发班主任津贴;考核成绩为90分(含)以上,为优秀班主任,按每个班级每月210.00元核发班主任津贴。

3、班主任值班津贴的发放按照《贵州省林业学校规章制度汇编》(第一册)的规定,结合现行班主任值班工作量进行核发:(1)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日常值班(含早操、晚自习、寝室查夜三个环节),每人每天15元;(2)班主任日常在学生宿舍值夜班,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每晚发给10.00元值班津贴;(3)班主任周末(周五、周六、周日)值班,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每人每天发给20.00元值班津贴。

七、本办法从201231日起执行。

八、本办法由学生科负责解释。

贵州省林业学校

20123

 

责任编辑:徐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