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学校核准,采用比选的方式对“贵州省林业学校组培中心炼苗间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019年11月11日下午,在实训楼五楼会议室,由田怀、张文凤、毛利琴、李忠、刘颖5位同志组成的比选领导小组,对参与“贵州省林业学校组培中心炼苗间维修项目”比选的3家公司送交的资料进行了评审,按照综合报价及施工项目,确定“贵阳烨宏温室大棚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比选结果公示单位。
参加比选的公司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我校纪检监察室提出质疑。如其他人有质疑,请以实名制的书面形式向学校纪检监察室提出。为了确保比选项目能尽快地投入使用,保障组培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时间紧、任务重,因此,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将确定贵阳烨宏温室大棚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此项目的施工单位。
2019年11月13日
联系部门:贵州省林业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85182317673